发布者:网站新闻管理员   点击数:461893  发布时间: 2020-11-10 17:12

为规范气象数据管理,2020年10月10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明确指出中国气象局采用气象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技术对共享服务中使用的气象数据进行注册、解析、溯源管理,通过标识符管理平台实现标识符的注册解析和全网溯源。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作为标识管理平台的建设单位,在国家OID编码中心的指导下,联合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安徽、上海、广东、海南等气象局试点单位 ,开展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开发建设,现已初步完成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平台1.0版的建设功能。

为推动后续标识管理平台的业务试运行,2020年11月6日,在全国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期间,全国气象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工作组组长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张志强同志围绕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内容包括气象数字资源唯一标识建设的相关背景、建设目标,主要内容、技术要点以及平台功能等方面,并针对平台后续的推广应用与各位参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来自各省(区、市)气象局信息中心主任和各直属单位业务处领导参加培训。同时为了配合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制作了“图解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符”宣传介绍材料,并基于微信微薄传播发布。

后续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将持续推动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针对试点单位应用中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功能改进,为2021年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系统的全国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希望通过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管理平台实现气象数据的统一标识与服务溯源,促进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推动气象数据有序流动和合法依规使用。

相关链接:    中国气象局官网    |    国家OID注册中心    |    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符节点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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